第七十九章是我先动心的_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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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是我先动心的

  第七十九章是我先动心的

  巨石之上,无数条铁链牵引,一把通体墨青的玄铁长剑直插在内,剑身暗纹盘桓而上,散发出妖冶暗光。

  沈连庭眼瞳黑如点漆,宛如冷夜孤狼,侧脸线条凌厉,无心剑身一阵一阵发出诡异的青光,打在他颀长的身形上,忽明忽暗。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指尖微动,没来由的突感右臂剧痛。

  从怀里缓缓抽出一柄短剑,样式奇特,虽然做工并不精巧,但胜在用心。

  握在手中的触感冰冷刺骨,沈连庭自小体寒,这点除了季晓光,从未有人在意过。

  季晓光为他铸的这把短剑,当时只差注入温感灵石,但时间过的太快了,还没有完成这一步。

  恐怕,再也完不成了。

  沈连庭把这把短剑带在身上,几乎从不离身,一向贴在心口的位置,不让它暴露在人前。

  就犹如他对季晓光的感情,深深地藏在心里。轻挑的双眼半阖,脑中忽地闪过季晓光的模样。

  窝在他怀中的睡颜,对他弯起的眉眼,还有张牙舞爪的与人拌嘴时,活像只被踩了尾巴的兔子。

  沈连庭不禁弯起唇角,却又浮现季晓光满含爱意的模样。

  【沈连庭,我心悦你,喜欢你……】

  可他不能给晓光什么念想,宣乐城季晓光被袭击后,他就再也不敢了,可他何尝不知,他早就动心了。

  “是我先动心的……”

  沈连庭似彷徨地无端喃喃自语,一手掩面,遮盖住他半张冷峻的面庞。

  须臾,他垂下手,似乎下定了决心,举起短剑,毫不犹豫地在手掌上划出一道长长的血口,血液霎时喷涌而出。

  而无心剑嗡鸣渐起,犹如一只嗜血的困兽,铁链震动拍响,企图挣脱封印束缚。

  当他的手握在尘封已久的剑柄上时,仪式就算开始了。

  沈连庭要快,方戈还在外面拦着,他知道撑不了多久。

  最后一颗噬魂钉是方戈主动要求拔的,而后方戈的眼神变了变,想对他说什么,但是却没有来得及。

  无心剑身震动,长风更甚,带起衣袂猎猎,沈连庭一手握住剑柄,全部灵力聚集在这一处。

  突然瞥见有一道身影靠近,沈连庭定睛一看,眉宇深皱,居然是方映清。

  方映清还穿着那套滚满污秽的衣袍,气喘吁吁地爬上封印魔剑的祭台,身上披了件直襟短衫,大抵是顾效成给的。

  看到沈连庭,他先是坐在地上缓了会儿,然后慢慢站起身,依旧端着几分文雅的姿态。

  沈连庭眼中无光,淡漠地视线落在他身上,好像在看一个死物。

  待方映清看清他的眼神,突然“噗嗤”笑出声,自嘲般自言自语道。

  “没用了,哈哈哈哈,居然没用了……”

  沈连庭收回视线,冷冷道:“离开。”

  方映清笑到站不稳,扶了下墙,佯装柔着声音道:“你真的不爱我了吗?”

  “你在利用我什么,你心里清楚。”

  闻言方映清愣了愣,又笑了:“怪不得,原来你都知道了。”

  他倒吸一口气,又吐了出来,嘴唇轻颤:“你一颗心全在他身上,来来回回的,我还真不甘心啊。”

  方映清说的自然是季晓光,但沈连庭总觉得,他话里藏着话。

  “到头来,还是这样。”方映清缓缓道。

  他无视沈连庭森冷的眼神,也不因扑面而来的剑气退缩,并不上前,站在沈连庭能看到的地方,身后就是一道狭窄的暗沟。

  “自我小时候被找回来,那老头待我格外的好,锦衣玉食也不为过。”

  “叫我读书识字,从不让我看到半点血腥,真真是个好父亲。”方映清语气怪异的感叹。

  随即顿了顿,变了语调:“可他为何是个魔徒?我是少主又怎样?还不是带着歪门邪道帽子过活?”

  又狠道:“还有方戈,他就是一条狗,若不是为了藏匿身份,我何苦留着他,与他演什么兄弟戏码。”

  沈连庭察觉不对,神色一凛:“你说什么?”

  方映清几乎是用喊的,大声道:“我说,我吃过的燕窝,比他吃过的饭还多,我十指不沾阳春水,可他还要干粗活哈哈哈哈,瘦成那样,也没出个几岁,居然矮了那么多......”

  不敢相信心中所想,沈连庭心里冒气一团急火,连带着无心剑也爆出一声咆哮:“你把话说清楚!”

  而方映清见他这副模样,似在兴奋地发抖,掩唇低笑,口齿清晰道。

  “你说你忘了,我可不信,我不信你忘了,当年在运河桥上,分明有两个孩子啊。”

  沈连庭心中一震。

  “一个当然是落难的魔教小少主,还有啊,还有他那个普普通通的小仆人。”

  仿佛没有看到沈连庭及近狰狞的怒视,披在方映清肩头的外衣滑落,他身上被扯破的袍子皆有破口。

  不能说衣不蔽体,但也能隐约看清裸露的手臂和腰身的轮廓,而那上面,竟凌乱交错几道黑色鞭痕,似烙印般刻在身上。

  沈连庭不由得瞳孔剧缩,这些痕迹他是知道的,是为了惩罚最卑贱的奴婢,鞭打所指。

  而身为方映清,他的身上怎么可能会有这种痕迹。

  沈连庭咬牙切齿,牙缝中几乎渗出鲜血:“方映清——”

  方映清丝毫不畏惧,好像故意刺激他一样:“方映清?呵,说起来,我早就为了自己叫什么了,被亲生爹娘卖掉后,早就不想记起从前之事了。”

  他似乎沉溺在往事的回忆中,眼神迷离:“后来被买回来陪小少主玩,我真的羡慕他的一切。”

  “小少主很漂亮,也很善良,但与其说是善良,不如说傻傻的。”说罢,他眼中闪过一丝疯狂。

  “我们在顾效成家藏了很久,终于有人递信来说我们可以回去了。我感觉时机成熟,用相应的代价换来毒药毁了他的脸,又把我原本丑陋的面庞也换了。”

  方映清的指尖在自己面颊处抚摸,但很快放下了手,他肩膀一卸,似没了力气。

  “都说这代价啊,我原本是不信的,但那个人说,假的就是假的,骗的了自己,终究骗不了别人,该是什么命,就是什么命。”

  “但是我不服啊,十几年的荣华富贵,说起来我没吃亏……”

  “你闭嘴——”

  沈连庭胸膛起伏,冰冷的声音化作咆哮之声,他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所谓的“方映清”居然是假的。

  若不是他已经启动无心剑阵,无法抽身,他定要将这个“方映清”碎尸万段。

  但“方映清”也同样深知这一点,所以才敢把这些话全盘托出。

  而他说这些为的就是激起沈连庭的愤怒,因为无心剑,剑如其名,你若心中充满愤恨,亦或是情感,都将遭到剑灵的反斥。

  “方映清”道:“你现在恨不得剁了我吧?这剑你也休想拔出来。”

  只要沈连庭死了,他还可以倚靠顾效成,顾效成什么都不知道,而他还是方映清,那个与顾效成幼时相识的方映清。

  沈连庭不为所动,他压抑住心中愤懑,但无心剑气却犹如被激怒的野兽,诡谲幽光迸溅,剑鸣咆哮声冲向四面八方。

  无心剑不认同他,沈连庭想,并不是因为“方映清”话语的刺激,而是在来时他便知道,他是拔不出这把剑。

  因为他的一颗心,因为季晓光,早已不似前世冰凉,而是变得有温度,慢慢的学会了体会人情冷暖。

  “晓光……”

  沈连庭深深闭眼,手臂无意识轻颤,血液沿着剑身蜿蜒流入暗纹,金光乍现。

  他倏忽用力,手背骨骼凸显,猛地爆起青筋……

  “不可能……不可能!”

  顾效成的脸因极度诧异而狰狞扭曲,他两手嵌在方戈的脖子上,逼的他剧烈地咳出一口血丝。

  “我,一辈子,只认,一个,主人……”

  拔出噬神钉的反斥过于强烈,不然顾效成不是方戈的对手。但对于方戈来说,能记起这些,对他而言并无遗憾了。

  “你骗我,你肯定在骗我!”

  顾效成嘴上这么说,但他深知,阎王犬自古以来假以神兽著称,一生只认一个主人,这是亘古不变的原则。

  人的声音可以变,长相可以变,但独属于自己的味道无法改变。

  这么多年方戈被噬魂钉牵制,但他却冥冥中通过气味判别,当年这个从顾效成家接回来的“方映清”,到底是不是他的主人。

  所以他厌恶,烦躁,打心底排斥这个冒牌货,但他失去记忆,只能通过自己的方式来反抗。

  他在看到季晓光的时候,仅是一瞬息就闻出来,这才是他的主人。

  而当方戈说出真相时,顾效成自然而然明白这个道理。可他无法接受,他为“方映清”做了这么多,到头来居然是错付的?

  如果今日不是来救“方映清”,他大可不必冒险前来,他虽追名逐利,但他是爱方映清的啊。

  钳制方戈脖颈的手渐渐收紧,他想放开,但却控制不了身体,看着方戈的眼眸逐渐上翻,他的咽喉也喘不过气。

  “铛!”的一声,顾效成如被电击,他徒然松开了手,身体竟无力地向一旁倒下。

  季晓光出现在他身后,惊魂未定,手里举着个染血的石砖,沉甸甸的几乎拿不稳。

  把石砖一扔,季晓光越过一地狼藉和断手断脚的尸身,跪在地上焦急道。

  “方戈!方戈!你怎么样?!”

  方戈伤的很重,不过并未危及性命,如果不是阎王犬自愈能力强,他估计已经被顾效成掐死了。

  “嗷呜……没,事,主人……”方戈喘息未定,嘴里含混不清。

  季晓光拍了拍他的脸,但准确的说已经变成毛脸了,方戈以肉眼看见的速度变为犬态,不多时完全变成了一只体型硕大的巨型犬。

  方戈死不了,季晓光长吁一口气,可他这口气还没吐完,手腕突然被人抓住了。

  这两人缠斗许久,都早已体力不支,全靠最后的力气强撑着。

  顾效成被他这死命一砸站不起来,他用沾满血液的手抓住季晓光,复杂的神情里裹挟着不知所措。

  “你!你松手!”

  季晓光一只手被束缚,另一只手捡起掉落的匕首刺过去,被顾效成很容易地打落。

  顾效成的眼神好像要把他看穿,欲言又止的道:“你,咳咳你别怕……”

  季晓光在心底翻了个巨大的白眼,怎么可能不怕,我不得趁你病要你命吗?

  顾效成抓住他的手腕就不动了,直勾勾地盯着眼前这张十分熟悉而又陌生的脸。

  以往总拿他和“方映清”比较,觉得并没有差别,可今日一看,确实完完全全不一样的。

  当年那个会叫他哥哥,白白嫩嫩的小男孩,渐渐与眼前少年重合,顾效成顿时幡然悔悟。

  季晓光则一脸戒备之色,他手心藏着捡来的碎铁片,紧紧握在手中,他搞不懂顾效成犯什么毛病,但这人必须死。

  他这点小伎俩骗不过顾效成,顾效成发现他握拳的手沁血,立刻扒开他的手心。

  “你干什么!”顾效成扔了铁片,他以为季晓光要自杀。

  季晓光一言不发,眼神古怪地看顾效成竟撕了衣摆的布条给他包手。

  他不敢动,也不必动,因为顾效成的双手就有几道口子,他的血液粘在顾效成的手上,很快融进顾效成的伤口里。

  【作者有话说:勾勾原型类似于藏獒一类,还有这段完就可以谈恋爱啦,今天还会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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