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8节_遇女不淑(N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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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8节

  钟勋觉得一夕之间世界就变了,这屋子里现在有四个人,除了他之外竟然三个是神棍。“孟法医,你是高材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怎么会相信这种无稽之谈?”

  孟大仙道:“你不信,你凭啥不信?你是阳气旺,体质特殊,一般鬼物不敢近身,你过来让我把你肩头那盏灯吹了试试,吓不死你!”

  谁知钟勋还真走过来了:“你吹。”

  孟大仙见不得有人这样横,张嘴就要吹,幸好清欢一把拉住他:“你疯啦,你吹了他的阳灯不怕他出事?他体质特殊,可太适合鬼上身了。”

  孟大仙不服气:“是他先不相信有鬼的!”

  清欢对着钟勋勾勾手指头:“钟队你低头。”

  钟勋微微弯下腰,就感觉一根白嫩嫩的手指头在自己两个眼皮子上轻轻划过,然后就看见那漂亮娇嫩的小姑娘说:“你现在进解剖室。”

  钟勋不明所以地看了她一眼,还真转身进去了。孟大仙跟孟星枕都贼好奇:“你刚才干了啥?让他进解剖室干啥?”

  “王芳的尸体在里面吧?”

  孟星枕点头。

  于是清欢笑得像朵花儿:“只用嘴巴说是没有用的,既然他不信,让他看一眼不就信了?”

  “你帮他开眼了?”孟大仙惊奇地问,“没有牛眼泪没有画符念咒,你怎么做到的?”他已经是师父口中的奇才了,可就算是奇才也得开眼才看得见鬼,这小姑娘真是处处出乎他的意料。

  ☆、第899章第九十三碗汤(五)

  第九十三碗汤(五)

  清欢说:“是的呀。”

  “你是怎么……”孟大仙还想问,突然门一开,一向高大魁梧形象端正的钟队竟然踉踉跄跄走了出来,看到他们之后,竟然白眼一翻晕倒了!

  面面相觑的三人:“……”

  这就很尴尬了,这么个大个子,原来怕这种东西啊?

  进去都没有五分钟就跑出来了,看样子是真怕。

  孟大仙跟孟星枕两个人把钟勋拖到了沙发上躺着,然后孟大仙就继续开始追问:“你到底师承何派?天底下有头有脸的门派我们都知道的,可没见过你这样的,你师傅到底是谁?”

  “说了你们也不认识,我师父姓郎。”

  姓郎……没听过有郎姓的高人啊!孟大仙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孟星枕却问:“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我是孟星枕,枕头的枕。”

  “我叫清欢。”

  清欢……孟星枕顿时也露出复杂的神色来,“很好听。”

  清欢笑了笑,伸手在钟勋脑门上弹了一下,人高马大的男人立刻惊醒,脸色煞白眼神放空,看到面前熟悉的三人后问:“我刚才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你真见鬼了。”孟大仙拍拍他的肩,“我知道这一切对你这个无神论者来说冲击很大,但是你要接受现实,不要以为看不见听不着摸不到就不存在,这世界神奇着呢。”

  钟勋确实很害怕,他不肯告诉任何人他之所以是个无神论者就是怕鬼,警校的时候同学聚在一起看鬼片,他永远都是那个不屑一顾跑出去训练的人。其实他不是不屑看,是不敢看,因为他真的很怕这种东西!哪怕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最艰险困难的任务,他都不怕都能接受,可一旦提到鬼……钟勋握紧拳头:“我不相信!”

  “那我叫她出来啊。”

  “别!”钟勋觉得这少女真是闷坏,“我……我暂时还不想看到。”他忘不掉自己刚才进去看到的是什么景象。台上躺着一具白布蒙着的尸体,他揭开看了下确定是王芳,又亲自检查了一遍——身上仍然没有可见伤口,然后他正准备出去说没有什么鬼的时候,妈的就看见角落逐渐出现了一个人的形状!再一看脸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不是王芳又是谁?

  他当时就腿软了,然后强撑着一步一步挪到门口,几秒钟就能走完的距离他至少用了两分钟,王芳的鬼魂兴许不知道他能看见,一直站在角落哀哀的哭。那哭声跟人类可不一样,尾音又长又绕,跟手指甲挠黑板一样,听的人头皮发麻。

  “接受现实吧钟队。”孟星枕怜悯地看着他,“这就是世界的真相,你得接受,而且以后更多,你要是害怕那趁早别当警察了。我是没告诉你,之前我验尸的时候,死者的鬼魂基本上都在边上看着,还有的跟你贴在一起……”

  “别说了!”钟勋抖的像只藏獒,“我不想听。”

  “不想听也得听啊,你是警察,你不抓罪犯啦?王芳的死那么蹊跷,就是因为那不是人干的。”清欢插了一句,“而且你放心,你是警察,警察正气足,不怕鬼神,你体质又跟其他人不一样,千载难逢的纯阳童子身,那些东西靠近你之前就会被灼烧。”

  怪不得……一开始王芳的鬼魂靠近门口,等他走近的时候却绕开了。

  但孟大仙的重点跟别人不一样。胖老头噗嗤一声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还是个童子身???看着有三十了吧?还是个童子鸡没开过荤?哈哈哈哈哈哈哈!”

  钟勋:“……”

  他出身警察世家,考进大学后天天训练,毕业后分配到刑侦队,天天案子跑断腿,哪有时间交女朋友?这是他的错吗?他也不想这样的好吧!

  “师叔啊~”孟星枕拉长了声调叫了一句,“说别人,您不也是吗?”

  孟大仙嚣张的笑容戛然而止。

  几秒钟后他开始反击:“说的好像你不是似的!我虽然是童子鸡,但我谈过恋爱我骄傲!你谈过吗???”

  孟星枕感觉自己的心脏遭受到了一万点暴击,因为他还真没谈过。

  清欢叹了口气:“你们确定要让我这名未成年少女深更半夜在这听你们几个大男人讨论开没开荤的问题吗?”

  钟勋率先冷静:“我觉得我们还是讨论一下案情。”

  “赞同。”孟星枕附和。

  孟大仙还有点意犹未尽,谈恋爱的感觉是多么美好~这些毛头小子怎么能懂~不过他脸上的得色并没有持续很久,而是慢慢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他眼底深沉而复杂的伤痛,这抹伤痛一闪而过,就继续抖着双下巴加入了探讨大会里,快的清欢险些以为是自己眼花。她动了动手指就明白在这个胖老头身上曾经发生过什么,从而让她心中生出一丝难过。

  也曾年少俊秀,也曾铭心刻骨,也曾两情相悦想要厮守一生,但最终仍旧鸳鸯两散。少女已经结婚生子幸福美满,少年却清除了她一切关于自己的记忆,在她结婚那天嚎啕大哭,之后就……吃成了一个胖子。

  然后从少年变成一只胖老头。

  每天招摇撞骗,调戏一下卖包子大婶,被性格严谨的小师妹摁着揍,再扛着摊子走哪儿算哪儿,四处流浪。如今与年少时已判若两人,唯独不忘的是师门训诫。

  过得……很辛苦啊。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可与此同时,带来的不是荣耀与快乐,而是数不清的伤痛与克制。

  三个男人讨论的热火朝天,清欢却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钟勋握紧拳头表示不要废话就是干,为了不让恶鬼继续伤人,就算他很怕这种东西也得鼓足勇气上。不过孟星枕却让他不要在第一时间回去案发现场,原因无他,钟勋是稀有的纯阳之体,还是个童子鸡,他到哪儿哪儿干净,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驱邪神器。他去过的地方,三天内不会有鬼物靠近,干净的一比。而且之前就算再阴再邪,他一去,纯正的阳气就把现场给清空了,这也是孟大仙在案发现场来回晃也没法找到线索的原因。

  清欢幽幽叹了口气:“我给你们指条明路,王芳是第一个受害者,遇害时间是六天前,根据这个鬼物的需求,它七天吃一颗心脏来修炼,明天晚上它就会再次害人。要找它也不难,进去问王芳就成了,钟队就别进去了,王芳看到你得吓死。”

  钟勋在心里想,能不进去真是太好惹。

  “王芳能知道吗?”孟大仙问。

  “她当然知道,因为那是她网恋对象啊!”

  “哈???”

  清欢撑着下巴,“你们当然查不出来,因为痕迹都被鬼物抹去了。王芳高中辍学在咖啡店打工,一直都做梦能遇到个白马王子,鬼物没有形体,只能在网络上骗人,它可不是随意挑的受害者。王芳的生辰八字跟这鬼死之前一模一样,它的力量不足以支撑它离开所在的地方,所以要想方设法把人骗去,这也是为什么王芳会死在从来没去过的水库旁边的原因。”王芳这姑娘也不想想,谁跟网恋对象见面是在附近没什么人的水库?

  “也就是说下一个死者也会出现在水库。”只要不提鬼,钟队的智商就在线。

  “对,所以你们明天去水库埋伏就行了,这家伙拉了几个替死鬼,又吃了一颗生辰八字相同的人心,区域扩大了,你们得小心点。”

  孟大仙几乎是用崇拜的眼光看着她了:“这都是算出来的吗?”

  “是啊。”

  “您还收徒弟吗?”

  清欢笑起来:“不收。”真要收了这辈分可乱套了。

  孟大仙也就是随意问问,清欢就是收他也不会拜,他这一生就一个师父,他们一派向来如此,一个徒弟一个师父,师父不会另收弟子,弟子也不会再拜师父,拜师礼行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儿。

  “不过你放心,虽然咱们做不成师徒,但还是朋友,你有什么地方不懂的可以来问我。”清欢大方地说,“这是朋友之间的学术探讨,无关传承。”

  孟大仙眼睛一亮:“若是如此就太好了!我师父去的早,很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教我,我自个学的囫囵吞枣的,要是小姑娘你能提点我一下,那可再好不过了!我请你撸串儿!”

  清欢笑:“好啊,那我一定得把之前请你的吃回来。”

  孟星枕问:“师叔带我吗?”

  孟大仙手一挥:“边儿凉快去。”

  钟勋说:“带我吧?”

  “呵呵。”他一柔弱无力的老人家,每天生意就那么几笔,赚个十块二十块的,能有多少钱?这俩大男人要不要脸?

  清欢看着他们斗嘴,面上笑容很是快活。

  就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她无聊地躺在屋顶,有个少女给她炒了葵花子跟花生,一个少年在站桩练功,还有一个在翻晒草药,两个打打闹闹……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很久很久以前。

  ☆、第900章第九十三碗汤(六)

  第九十三碗汤(六)

  清欢在法医室的沙发上睡着了。她睡着的时候安静的像是个洋娃娃,任谁都不会舍得惊扰她的梦。

  所以当她醒来看到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的抓鬼三人组时,眼睛眨了眨:“……不就是去抓个水鬼吗,你们这是……”

  孟大仙气的一把抓下头顶层层叠叠的水草:“抓了这么多年鹰,反被鹰啄瞎了眼!那臭不要脸的死鬼!”

  孟星枕淡然地解开皮带,从裤子里掏一条小鱼来:“发生了一点小事故。”

  清欢别过脸不看,钟勋浑身上下都在滴水,他板着脸,因为身上脏,三个人都没坐,好在法医室里有独立的卫浴,因为孟星枕这人爱干净,每次验尸完都得洗澡,所以他们才直接回法医室打算把自己倒腾干净,毕竟这股味儿……刚才他们打车回来的,深更半夜没什么出租车,好不容易拦到一辆因为他们太臭不乐意载,最后还是一个开卡车拉猪的看他们仨可怜带了他们一程。

  为了不引起水里那东西注意,他们还是坐地铁转公交又步行一个半小时去的,在灌木丛里埋伏到天黑蚊虫叮了一身包,你说要命不要命。

  孟星枕最后一个洗,他出来的时候就只穿了t恤短裤,露出来的四肢上竟然干干净净一个红点都没有!再对比一下钟勋跟孟大仙身上的……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你为什么没给蚊子咬??”孟大仙质问。

  “师叔忘了我是学什么的了吗?”孟星枕随手掏出一个小瓶子,“师父研制出的驱蚊药膏,抹一层三天不招蚊子。”

  “这种好东西为什么自己独吞??”想到自己埋伏在草丛里那几个小时,孟大仙就想哭。

  孟星枕无辜道:“我是前天洗澡后抹的,我要知道是这么个情况,当然会献给师叔您享用。”

  孟大仙的那颗心呐,已经拔凉拔凉了。他呵呵一笑,泄愤般咬了口手里的苹果,这混蛋小子总是一副恭恭敬敬的模样,可他为啥老觉得自己吃亏了?明明是混蛋小子不要脸偷他剥好的松子仁,为啥小师妹最后却只揍他?这太不公平了!

  清欢看了下时间,发现自己一觉竟然睡了快二十四个小时……她揉了揉眼睛:“你们没等我就去了啊。”

  “只是个小水鬼,脏点臭点,怎么能让小姑娘一起去受罪呢?”孟星枕轻笑,“我们回来的时候看到你还在睡也很惊讶,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要。”

  孟星枕取出冰箱里最后的几个小蛋糕,一人分了一个吃下去,结果越吃越饿,一点都不顶饱,看看时间也不晚,就准备出去撸串儿——孟大仙昨天说要请客来着。

  最后他们找了家大排档,点了一大堆烧烤又要了冰啤,清欢捧着便利商店买来的粥小口喝着,听他们跟她讲在她睡着的时候都发生了什么。

  昨天发现她睡着后,几个人也都累了,在沙发上挤了挤,本来钟勋胆子大,睡解剖台也不怕,但那是在见鬼之前,所以他人高马大的,再加上孟大仙胖嘟嘟,只好在地上睡了。第二天一早做好了准备,可是看到清欢一直没醒,跟个小天使似的,谁也没忍心叫醒她,干脆就三个人出发了。

  有清欢提供的信息,一切都很顺利。本来身为法医的孟星枕是不管刑侦案件的,但是这次涉及到鬼怪,师门传承,他不能坐视不管但是没想到这破地儿那么难走,先地铁后公交一路太阳暴晒尘土飞杨步行了一个半小时,总算是到了目的地:一个早已废弃很久荒无人烟的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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