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留则死,逃则生_重生之白给by毛肚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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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留则死,逃则生

  第一百七十八章留则死,逃则生

  三九四就这么被捆在瞭望台上示众,接连两天打死了人,其中一个还是采石场年纪最小的小石头。众人头上都顶着沉甸甸的阴云,无人敢再去找死,别说给三九四送吃的了,大家就连看都不敢多看他一眼,就怕一个不小心让看守寻着了借口,自己便落得和小石头、七老头一样的下场。

  可实际上,采石场里的贱籍死了是无关紧要;但若是死得人太多,人手不够,出货不够,他们一样是要被问责的。

  而孙管事也不知是跟三九四哪里结了梁子,愣是挂了他三日也不愿意放下。三九四浑身的鞭伤已经拧了血痂,几日水米不进下来,人都显而易见地干瘦了。

  “……那鸟到底何时才能回来。”宗锦和景昭按照老法子,在运送石料时悄悄地说上两句。

  “大概也就是这两日了……”

  “这两日是今日还是明日啊……”

  “……我也说不好。”

  景昭说得还算客气——他的灰背隼还是个孩子,莫说能否快些飞回来;就是消息与隼究竟有没有平安地飞回江意处,他都无法肯定。

  “算了,指望鸟不如指望自己。”景昭说,“依照计划行事。”

  “懂!”

  除了平仁,无人知道这两个看起来瘦弱又脸臭的青年在密谋什么。宗锦心里很清楚,凭他和景昭,即便再加上个平仁,也很难改变什么。若是想离开采石场,里应外合是必须的,团结一致也是必须的。

  他们这些每日被责打着辛苦劳作的“贱籍”,只在人数上有有优势。

  因此三九四小心翼翼的运营不能白费,首先要包住三九四的命。

  虽说采石场是不分昼夜地干活,可看守是要休息的——宗锦和景昭每晚轮流睡两个时辰,剩下的时间便想尽办法地盯梢。

  看守为三值,每值十二人,其中有一个看守长;管事一共四人,负责采石场里所有的事物。而据平仁所说,采石场之外,还有八十人上下的雍门军,分两批次驻守。这里面看起来天衣无缝,可每日还是有半个时辰上下的时间,采石场里是无人值守的。

  那就是每日夜值和早值交替的时候,卯时。

  倒并非看守们故意留出这半个时辰,给他们制造机会;而是那时候交值的看守需要汇报核算每日出货的总量。他们倒也十分警惕,怕有人在这半个时辰里做什么怪事,于是每日卯时,采石场里的石窟会被拉上栅栏,彻底做工的人也是那时候在指定的地点放饭。

  宗锦怎么会放过这样好的时机。他用废弃的铁镐和附近的藤蔓,做了张小弓。每日卯时将半块馒头,射到三九四的脚边。好在三九四毅力十足,求生的念头也从未消失,发现宗锦所做之事后,手脚并用地将馒头弄起来吃。

  接下来的两日,都是如此。

  小石头死后的第四日,宗锦打算再去找一次刘管事,怎么说也得让三九四下来,不然靠着每日半块馒头,三九四也活不过七天。

  谁知就在那天午后,有看守美滋滋地喊话,闹得别人想不注意都难:“孙管事孙管事!嘿,打了只鸟!刚打的,还没死透呢!我给您送来了!!”

  宗锦下意识回头,眼睛都瞪圆了——那看守手里提着的,赫然是只隼。

  他见过江意的隼,自然知道灰背隼长得什么样;没有任何侥幸的,看守手里的灰背隼毛已经乱了,带着羽箭,挣扎已经微乎其微。

  孙明海朝看守看过去,心情顿时好了:“哟,还是只隼呢,好吃不好吃?”

  “不知道啊,但肯定比野菜好吃点。”

  “那是,天天在这采石场里看着这些下贱人,害得我也跟着只能吃野菜,”孙明海道,“赶紧的,拔了毛直接烤了吃!”

  “好嘞!”

  “那什么,那个爱多管闲事的大个子死了没?”孙明海又说,“没死就放下来了,最近人手都不够用,他还跟我这儿找麻烦,真是贱得很。”

  听见这话,宗锦都很难说出一句“因祸得福”。

  隼是活不了了,但宗锦更怕的是——隼有没有带话过来。

  若是赫连恒真让这隼带话过来,那书帛上会写什么?会不会直言他和景昭的事,直言前来救人?

  宗锦只觉得胸口咚咚咚地狂震,他一瞬间能想到的就只有杀了孙明海和那个倒霉看守灭口。他仔仔细细地盯着隼的脚,唯恐上面系着什么;但直到看守从采石场的东门出去,他也没看见竹筒或书帛的踪迹。

  ——但愿是赫连恒已经读到了他现在身处难地,只放隼回来,并没带话回来。

  他又想起赫连恒,想起赫连恒的背影。

  男人像是眼里从无障碍,从无敌手,每次策马时都是一副条条道路任他行的味道。

  宗锦时常跟在他身后,所以也时常看见他策马的背影。

  他一时有些想不起赫连恒的侧脸。

  ……不行,等他把这个采石场拆了,若是再有机会和赫连恒一起策马,他定要走在赫连恒的身边,而不是身后。

  ——

  某个劳工刚拿了米汤和馒头,在采石场里稍微光亮些的位置里坐着。说是稍微光亮些,也就只是借着管事房门前的油灯罢了。这些个恶人,不仅让他们在这里从早到晚的干苦力,还扣扣索索的,不仅饭菜不给吃饱,到了天蒙蒙亮时,连油灯都熄了,为了省点油钱。

  天边微微白,日头还没出来。

  劳工喝着米汤,发呆似的望着眼前的地面。

  忽地,白灰里好像有什么黑色的东西在动。

  他倏地被那黑点点抓住了兴趣,目光开始追着它跑,试图看清楚那到底是什么。采石场就是个天然的白石地,不仅他们开采的石头是白的,就连满地的灰都是白的。因而黑色,在采石场里反而很是显眼。

  劳工看得认真,可光线太暗,实在看不清楚那是什么。

  瞧着附近也没人在盯守,他索性啃着馒头起身,追着小黑点往前走了几步——是蚂蚁,个头很大的山间蚂蚁。

  这是一日之中天光变化最快的时候,他才走这么几步,天边已经露出了红色的光。随着天光见亮,劳工看得也越来越清楚。那只大个头的蚂蚁正在外采石场的中心爬,好似那边有什么在吸引着它;不仅如此,远处好像还有更多的黑色,都在爬动。

  玉盐玉盐

  忽地,有人喊了声:“这地上怎么一块一块黑的啊……”

  “哎?还真是……”

  “这什么东西啊。”

  “好多蚂蚁啊,这会不会咬人哦?”

  不止他一个人发现了,好几个劳工都发现了。采石场里根本没什么粮食,别说是蚂蚁了,苍蝇都不来;突然之间冒出这么多的蚂蚁,任谁都会觉得有问题。

  趁着这时候看守很松懈,有人爬到石料上往下:“我的亲娘,好多!”

  “让我看看,让我看看……”

  劳工也好奇,便学着他们的样子,叼着馒头爬到了更高一点的地方看——是字!!

  蚂蚁在地上爬出了字!!!

  那字迹歪歪扭扭,有的地方还缺了笔画,像是某种巧合,才让蚂蚁汇聚出了这画面。这劳工倒是曾经在书院里帮过工,认识些常用的字。

  “留……则……死,”面对在采石场中心,几乎占了四分之一的蚁群,他有些颤抖地念着,“逃……则……生?”

  ……

  …………

  这事在劳工里掀起了不少波澜,虽说大部分的贱籍自出生起就过得不如牲畜,可也有那么几个会识文断字的。若只是无意义的字摆在一起,那大家只会觉得是巧合,是奇观;可那分明是一句话,蚂蚁总不可能识字吧?

  “留则死逃则生”,这六个字在采石场这些饱受屈辱的劳工之间流传了起来。

  孙明海自然也听说了——他可不傻,不会觉得这是什么神迹。

  这定是有人先逃跑,正在笼络所有的劳工。简单来说,这是造反。

  “一个时辰之内,把地上的灰给我扫干净了,”孙明海指挥道,“你们几个,去拿灯油过来,把这些蚂蚁都烧了!”

  “是!!”

  成千上万的山蚁被烧成了灰,采石场几年都是白色的地面终于露出了本色。

  那地,是褐红的,像是一层有一层的血在其上干涸,才有了如今这颜色。

  然而打扫也没什么意义,一天的采石进行下来,白灰又逐渐把地面掩盖了。同样的事情,在第二日的卯时再度发生,仍是同一句话,“留则死逃则生”。第三日,第四日,不管孙明海烧了多少蚂蚁,总会有新的蚂蚁出现,在地上密密麻麻地拼出这句话来。

  “……要我说,这是七老头的亡魂再作怪呢!”

  “别乱说,哪有什么亡魂!”

  “不然呢,你说蚂蚁能识字吗?”有人这么说,“要不是亡魂,那就是有人想逃跑。”

  “这话说的,”另一人瞅了瞅周围有没有管事,才小声说,“谁不想跑?你想死在这里?他们连小石头都杀!”

  “他们那都不是人!”

  “可是单单这么一句话,说得轻巧,能怎么逃啊?”

  新来的四三零混进了这些已经待了好几年的劳工之中,低着头,小声地说:“我听说哈。”

  “听说什么?”

  “有人修了密道,直接通到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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