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只对他不同_反派你还记得我是替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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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只对他不同

  第三十章只对他不同

  又不是大宅院里妇人间的明争暗斗,季晓光自顾自的炫耀会儿就收敛了,但也不能当做是炫耀,他是实话实说。

  无非说些他近来的吃住伙食、一应穿用,还有暖阁里的什么金丝珐琅桃熏炉、红木如意六角、粉彩牡丹纹瓷瓶云云云。

  他也佩服自己一个理科生为了把这些都介绍给方映清认识认识,朗朗上口的都说出个全名。

  对了还有床幔顶的那颗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季晓光一脸惆怅地讲起它如何陪着自己度过了无数日日夜夜,讲到最后口干舌燥,连喝了两杯荷叶凉茶。

  所以,讲的真的不多,真的。

  “哎方公子,本以为我们比较投缘,可你似乎不愿说话?我这滔滔不绝的还未流汗,你额角怎地汗津津的。”

  季晓光说着拿起方映清放在案桌上的轻骨小扇,哗啦一声张开扇面,想要帮他去去汗。

  可还未等扇子扬一下,便被方映清一把夺回,眼中流露出刹那的厌烦。

  方映清不着痕迹的在扇柄上来回摸了摸,随即掩去其他情绪,略带歉意地对季晓光笑笑。

  “在下失礼,但这小扇是故人所赠的物件,虽算不上贵重,但贵在一份情谊,我常年不离手,还望季公子见谅。”

  季晓光理解状的弯弯双眼,笑道:“是我唐突了。”

  虽然方映清没有明说这位“故人”姓甚名谁,但季晓光身为原著小说剧情的忠实读者,自然知道这柄轻骨小扇是当年顾效成送给方映清的“定情信物”。

  但说“定情”二字可能不太严谨,毕竟当年方映清因魔教祸事,隐姓埋名躲在顾效成家里才十岁不到,而顾效成约莫也就十六上下,与沈连庭差不多年纪,都还太小。

  也因为这把小扇,这些年才不断激起方映清想要逃离魔教,摆脱其少主身份的源头。更是因为轻骨小扇,方映清和顾效成这两个主角才能这么快相认。

  季晓光当然不会无缘无故拿方映清的扇子,他见方映清握着扇子,眉目中有片刻的凝滞,猜想他大抵陷入了当年对顾效成的回忆,目中带柔。

  但随即,水润的眼瞳看着一室华美的摆饰,覆上一层怨气。

  季晓光摆弄着腰间色泽上称的芙蓉玉佩,火上浇油道:“方公子这是睹物思人,触物生情了?”

  方映清脸上的笑有些挂不住,不禁道:“只是在想些近来的事情。”

  季晓光点了点头,没说话。

  他方才说着这些,无法是想给方映清心里添堵,显然他的目的达到了。

  方映清看见扇子就想起顾效成,想到顾效成就会怨怼他为何让自己住在破旧的竹屋里,反观季晓光住的地方,简直不能用比来形容,直接完败。

  或许方映清知道沈连庭好吃好喝的养着季晓光,对其非常袒护。但他今日来这里,才真正见识到季晓光在沈连庭心里的位置,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季晓光借驴下坡,手臂支在案桌上拖住下巴,似是突然发现的眼前一亮,指着方映清左手中指上的尊蓝水晶戒指道:“好漂亮的戒指,肯定价值连城吧。”

  方映清下意识的用手摩挲戒指,眉眼渐渐舒展:“当初逃出来匆忙,身上未带什么贵重东西,也就这个值点钱。”

  季晓光又恭维几句,方映清眉梢上挑,心情似乎好了许多。

  若是一般男子,一般不会因为这些有过多的欲望,但方映清却有一个他一直以来搞不懂的怪癖,那就是其吃穿用度极奢侈。

  吃的用的要最好的,穿的衣服必须最好的料子,这十几年来,虽然方映清这个魔教少主当得怀才不遇,但却是过足了金贵的日子。

  每每季晓光看到书里对方映清衣着的描写,心里便会涌起一股怪异。

  本就是清冽俊秀的长相,就应该白衣若雪,衣袂飘飘然,可偏偏就要一身的华丽,显得整个人格格不入。

  这种心理说的好听叫自尊心,说的不好听就叫虚荣,活像市井小民一样,这真不该出现在方映清这种富贵出身的人身上。

  而且,方才他故意膈应方映清时,说话半句不理沈连庭,方映清虽然神情不自然,但忍着没走。

  季晓光就知道他和顾效成是要有所图谋的。

  若不是因为图谋了什么,在原著小说里,顾效成就不会成为歼灭魔教的大功臣,而方映清也不能洗刷身份,成为大义灭亲的清流人物。

  这些都是靠利用沈连庭办到的,他们一步步把沈连庭逼到那样的地步,是直接迫使沈连庭黑化的罪魁祸首。

  季晓光想到这里眼神一沉,暗下决心,他绝不能让自己的大腿重蹈覆辙。

  “季公子,看来你在这里生活极好,还真是......亲兄弟都不能如此。”方映清儒雅一笑,眼神分外清明。

  方映清不是傻子,被季晓光明怼暗怼了一道,反应再迟钝也该听懂了。

  虽然季晓光这暖阁里一应俱全,但也说明了一件事,沈连庭没碰过他,只当朋友一样的养着,只要没有XXOO,那就什么都不好说。

  不过季晓光这个脑袋带筋儿毫无恋爱经验的直男,明显没有听懂方映清话里有话。

  有些时候季晓光小心思一个接一个,可到了这方面,完全是智障儿童啊!

  季晓光也没多寻思,只一味的提起沈连庭,迎合地有感而发道:“那是,我和六殿下志趣相投,简直情同手足啊!”

  方映清:“......”

  “那日我与六殿下秉烛夜谈,夜深了殿下便大方的让我在那睡下,一早才把我送回去。”

  听到这里,方映清明显噎了一下,眼神略带怪异的看着季晓光。

  季晓光说的自然是那天自己耍酒疯抱着沈连庭哭的事情,不过是添油加醋,孜然芥末喂给方映清吃的。

  “季公子还是小心为好。”方映清收回目光,端着茶盏轻轻摇晃。

  “小心什么?”季晓光道。

  方映清饮口茶,脖颈微扬道:“或许季公子不知道,我和他在季公子之前便相识,之后多有仇怨。”

  他像是极其不愿意提起,语气生硬:“他为人乖张不驯,洁癖,还有用烟杆的嗜好。”

  季晓光一顿,试探性地说:“沈连庭他用烟杆这件事,你们都知道?”

  方映清偏头看他,轻笑:“季公子不会不知道吧?”

  他当然知道,不过是偷偷见着的,吓得他做噩梦。

  如果按方映清的说法,沈连庭一直是那种桀骜不驯的古怪个性,这样确实是原著前期沈连庭该有的样子。

  只不过……

  却是和他相处的沈连庭不一样,虽然有时沉默寡言,但从未对他疾言厉色。

  用烟杆这种东西是有瘾的,季晓光知道,但他从未看沈连庭用过。

  就连那个精致的紫竹烟杆,季晓光连见都没见过。

  若不是那天阴差阳错看到了,季晓光还真以为这个沈连庭是什么同人文里跑出来的。

  完完全全和原著不一样啊。

  准确的来说,似乎只有对他一人不同……

  别人碰了一下沈连庭的手,他都要用帕子擦干净然后丢掉。

  可他穿来这个世界的那天,沈连庭居然抱着脏兮兮的他好一会儿。

  还有耍酒疯抱着沈连庭像死了老爹一样的哭,鼻涕一把泪一把的,沈连庭不但没把他踹出去,还抱着他睡了一晚。

  季晓光不经意攥紧装着蜜糖的碧绿色锦袋,心中莫名鼓动,但是越想越歪。

  心想沈连庭不会真是他什么亲戚吧?季晓光嘀咕,当他是茁壮成长的小朋友一样养吗?

  习惯性的从锦袋里摸出块蜜糖塞进嘴里,腮帮子不停动作。

  这时,方映清放下茶盏,突然道:“你手里的这是什么?”

  “什么?你说这个?”季晓光看着手里一袋的蜜糖,又塞进嘴里一颗:“是糖啊。”

  方映清又仔细看了看,微微皱眉:“季公子,你还真以为这是糖吗?”

  季晓光咳了几声,有种想吐出来的冲动,心想难不成还是毒药?

  方映清继续道:“这可是药理性的药丸,制作需要的药材都极其难得,原本味道苦涩,这个居然给调制成了蜜糖的味道,真是难上加难。”

  季晓光听的一愣一愣的,迟疑的问道:“这玩意……吃了有什么好处吗?”

  方映清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好处自然是极多,不仅能调理身体,健体强身,还要美容养颜之效,总之百里而无一害,一颗就已经很难得,价值不菲,何况这是整整一袋子。”

  季晓光本想再吃一颗,但被方映清这么一说,身为穷鬼的手不争气地抖了一下,蜜糖还没到嘴里就掉到了地上。

  季晓光干干的笑了声,没好意思去捡起来,但他在方映清的眼睛里看到了“暴殄天物”四个字。

  方映清身为魔教少主,吃穿极好,自然见过类似的滋补良品,认识这种东西不奇怪,但却没见过这么多的。

  他薄唇微动,但看着季晓光一脸懵懂无知的表情,还是没有说出口。

  可能问了也是白问,心里泛起酸涩,这种东西除了沈连庭还还要谁能给季晓光吃。

  而季晓光隔着面纱摸了摸脸,这阵子他确实发现脸上的疤痕淡了很多,原本想是吃饭吃的,现在想想很可能是这些蜜糖的功劳。

  如果这些蜜糖真如方映清所说极其难得……季晓光扒拉手指头。

  那他这吃了将近半年,最慢半月吃完一袋,吃完了沈连庭便给他补上,从未断过,那他到底吃进去几座金山啊!

  【作者有话说:晓光负责救赎,沈连庭负责养成哈哈哈真的很认真的在养成啊

  还要晓光他现在是慢慢有感觉的,但是完全不知道自己已经略弯了?乛?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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